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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提升村干部本领激发乡村振兴源头活水(2)

来源: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3-07 04:23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同时,达州市认真落实“三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村级财务、干部报酬、基础设施建设等热点问题,扩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用实际行动

同时,达州市认真落实“三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村级财务、干部报酬、基础设施建设等热点问题,扩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关怀:突破性拓展上升渠道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村干部几乎成为“全脱产干部”,如何用心用情关心关怀村干部?《五条意见》从政治激励、出路激励、关心激励三个方面作出了回应。

在政治激励上,达州市明确市、县在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时,必须拿出不低于15%的比例表彰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干部;建立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县(市、区)委委员和列席县(市、区)委常委会、乡镇(街道)党(工)委会有关议题长效机制,强化对优秀村干部荣誉激励和政治认同。目前,全市共有5名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县(市、区)委委员和候补委员。

在出路激励和关心激励上,达州市一方面明确县(市、区)每年必须拿出一定名额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中定向考录公务员或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打通优秀村干部未来职业发展通道;另一方面建立乡镇(街道)党委班子成员关心村干部“思想困惑必谈、生病住院必探、家庭变故必访”的“三必”制度,并认真落实市、县两级党内救助规定,真正解决村干部工作中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保障:大力度解决后顾之忧

达州是革命老区和贫困山区,基层村干部“待遇不优、保障乏力”等问题较为突出。针对这一状况,《五条意见》在村干部个人待遇保障和村级组织运行保障两个方面同时发力,构建起“1+4+1”投入保障体系。

“1”是突出村干部基本报酬主线,按照2017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标准核定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再按照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90%和80%的标准核定村委会主任、村文书等基本报酬。“4”是明确村干部绩效报酬、学历补贴、养老保险补贴、医疗保险补贴4个方面配套补贴标准,综合解决村干部个人待遇保障偏低问题。同时,《五条意见》明确各地必须认真落实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强化村级党组织运行保障,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五年至少调整一次。大力度投入必将对助力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促进村级治理起到有力支撑。

文章来源:《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网址: http://www.gsgbdsdxxb.cn/qikandaodu/2021/0307/7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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